<< 使徒行傳 10: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25
    故當區別禽獸之潔與不潔、勿因我所區別為污之禽獸、匍匐於地之昆蟲、致己為可憎、
  • 以西結書 4:14
    我曰、噫、主耶和華歟、我心未嘗受污、自幼迄今、自斃之畜、野獸所裂之物、未嘗食之、可惡之肉、未嘗入口、
  • 馬太福音 16:22
    彼得援而諫之曰、主、不可、此必不及爾也、
  • 出埃及記 10:11
    不可皆行、惟長者往崇事耶和華、此爾之所欲也、遂驅之出、○
  • 申命記 14:1-29
    爾曹皆爾上帝耶和華之子、毋為死者割肉薙額、蓋爾乃爾上帝耶和華之聖民、耶和華於天下萬民中、特選爾為己民、○可憎之物、爾不可食、畜中所可食者、牛與綿羊山羊、鹿、獐、赤鹿、麕、麢羊、麈、麋、畜之分蹄支趾而反齧者、可食、惟反齧分蹄之畜中、有不可食者、若駝、兔、沙番、反齧而不分蹄、當以為不潔、豕雖分蹄、而不反齧、當以為不潔、斯畜之肉毋食、其尸毋捫、○水中百族、有翅有鱗者、俱可食、無翅無鱗者、不可食、當以為不潔、羽族之潔者、俱可食、其不可食者、即鷹、鶚、雕、鳶、鸇、鷂、與其類、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雀鷹、與其類、鸕鶿、鷺鷥、角鴟、鵜鶘、爰居、魚狗、白鶴、蒼鷺、與其類、戴鵀、蝙蝠、凡飛蟲、必以為不潔、不可食、羽族之潔者、俱可食、○爾乃爾上帝耶和華之聖民、凡自斃之物不可食、旅於爾中者、可予之食、鬻於外人亦可、毋以羔母之乳烹羔、○每歲播種所產、田疇所出、當什輸其一、爾穀與酒與油、什輸其一、及牛羊之首生者、皆必食於爾上帝耶和華前、在其所選寄名之處、以習恆畏爾上帝耶和華、爾上帝耶和華錫爾嘏時、如其所選寄名之處、離爾甚遠、不能攜之至彼、則必易之以金、包而執之、往爾上帝耶和華所選之處、以金市物、牛羊、清酒、醇醪、隨心所欲、食於爾上帝耶和華前、與爾眷屬同樂、居於爾邑之利未人、無分無業、亦勿遺之、○每三年中、必以是年所產、什輸其一、貯於爾邑、使無分無業之利未人、與居爾邑之賓旅、以及孤寡、皆來食之而飽、致爾上帝耶和華、於爾凡百所為、錫嘏於爾、
  • 路加福音 1:60
    其母曰、否、必名之曰約翰、
  • 但以理書 1:8
    惟但以理立志、不以王膳與酒自污、遂求宦官長免其受污、
  • 使徒行傳 9:5
    曰、主、爾為誰、曰、我乃爾所窘迫之耶穌也、
  • 使徒行傳 10:28
    爾固知猶太人、與異邦人相親相近、非宜也、然上帝示我、勿言人為俗、或不潔、
  • 馬太福音 25:9
    智者曰、恐爾我俱不足、寧就鬻者沽之、
  • 利未記 11:1-25
    耶和華諭摩西亞倫曰、告以色列族云、地上牲畜、有可食者、凡畜之分蹄支趾反齧者、可食、惟分蹄反齧之畜中、有不可食者、若駝反齧而不分蹄、爾當以為不潔、沙番反齧而不分蹄、當以為不潔、野兔反齧而不分蹄、當以為不潔、豕雖分蹄支趾、而不反齧、當以為不潔、其肉勿食、其尸勿捫、當以為不潔、○水中百族、或在海、或在河、有翅有鱗者、俱可食、凡在海在河、水中動物、無翅無鱗者、俱為可憎、爾必視為可憎、毋食其肉、亦視其尸為可憎、凡水族無翅無鱗者、當以為可憎、○羽族中所可憎、而不可食者、即鷹、鶚、鵰、鸇、鷂、與其類、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雀鷹、與其類、鸕鶿、魚狗、鷺鷥、角鴟、鵜鶘、爰居、白鶴、蒼鷺、戴鵀、蝙蝠與其類、○凡有羽翼、以四足而行者、俱為可憎、惟有四足之羽蟲、有長腿能躍於地者、可食、即蝗蟲、蛗蟲、蜤蟲、蟿蟲、與其類、其餘羽蟲、凡有四足者、當以為可憎、○此類咸能污爾、凡捫其尸、必蒙不潔、迨夕乃免、負其尸者、必蒙不潔、當澣其衣、迨夕乃免、
  • 以西結書 44:31
    凡自斃與攫裂之物、或禽或獸、祭司不可食之、
  • 創世記 19:18
    羅得曰、主歟、勿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