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10: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25
    所以,你們要區分潔淨和不潔淨的獸類與鳥類。不可吃那些我視為不潔淨的飛禽、走獸和爬蟲,以免玷污自己。
  • 以西結書 4:14
    我說:「唉,主耶和華啊!我從來沒有玷污過自己,我自幼至今從未吃過自然死去的或被野獸撕碎的動物,不潔淨的肉從未入過我的口。」
  • 馬太福音 16:22
    彼得把耶穌拉到一邊,勸阻祂說:「主啊,千萬不可!這件事絕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 出埃及記 10:11
    不行!只有男子可以去事奉耶和華,這是你們一直要求的。」法老說完,便下令把他們趕出去。
  • 申命記 14:1-29
    「你們是你們上帝耶和華的兒女,不可為死人割傷自己或剃光前額。因為你們是屬於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聖潔子民,祂從天下萬族中揀選你們作祂寶貴的產業。「你們不可吃任何可憎之物。但你們可以吃牛、綿羊、山羊、鹿、瞪羚、野山羊、野綿羊和羚羊。凡蹄子分瓣且反芻的動物,你們都可以吃。在那些只是反芻或只是蹄子分瓣的動物中,你們不可吃駱駝、野兔和獾,因為牠們反芻但蹄子不分瓣,是不潔淨的。你們也不可吃豬,因為豬雖蹄子分瓣但不反芻,是不潔淨的。你們不可吃這些動物的肉,也不可摸牠們的屍體。「水族中,凡有鱗和鰭的,你們都可以吃。凡無鱗和鰭的都不潔淨,你們不可吃。「你們可以吃潔淨的鳥類。不可吃的鳥類有鵰、胡兀鷲、黑禿鷲、鳶、隼類、烏鴉類、駝鳥、夜鷹、海鷗、鷹類、小鴞、大鴞、倉鴞、鵜鶘、魚鷹、鸕鷀、鸛、鷺鳥類、戴鵀和蝙蝠。「凡有翅膀、會爬的昆蟲都不潔淨,你們不可吃。凡有翅膀的潔淨之物,你們都可以吃。「你們不可吃死掉的動物,但可以送給或賣給住在你們城裡的外族人吃。因為你們屬於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是聖潔的民族。你們不可用母山羊的奶煮牠的羊羔。「你們每年要獻出收成的十分之一;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在祂面前吃所獻的十分之一的穀物、新酒、油以及頭生的牛羊。這是為了讓你們學習一生敬畏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如果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福你們,使你們豐收,而你們住的地方離祂選定的敬拜場所太遠,以致不能把收成的十分之一送去,就可以把那些收成換成銀錢帶去。在那裡,你們可以隨意買牛、羊、淡酒或烈酒,然後一家人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吃喝快樂。不可忘記住在你們城裡的利未人,因為利未人沒有分到土地作產業。「每逢第三年末,你們要把那年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拿出來,存放在你們的城裡,讓你們城中沒有土地的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飽。這樣,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必使你們凡事蒙福。
  • 路加福音 1:60
    但伊莉莎白說:「不!要叫他約翰。」
  • 但以理書 1:8
    然而,但以理決心不用王的膳食和酒,以免玷污自己。他請求太監長准許他不玷污自己。
  • 使徒行傳 9:5
    他說:「主啊,你是誰?」那聲音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
  • 使徒行傳 10:28
    就對他們說:「你們都知道,按照猶太人的傳統,我們不可以和外族人來往。但上帝已經指示我不可把任何人視為污穢不潔。
  • 馬太福音 25:9
    「聰明的伴娘回答說,『不行,我們的油不夠大家用的,你們去油店買吧!』
  • 利未記 11:1-25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你們把以下條例告訴以色列人。「地上的動物,凡是蹄子分瓣且反芻的,你們都可以吃。但你們不可吃只有蹄子分瓣或只反芻的動物。駱駝不潔淨,因為牠雖反芻但蹄子不分瓣;獾不潔淨,因為牠雖反芻但蹄子不分瓣;野兔不潔淨,因為牠雖反芻但蹄子不分瓣;豬不潔淨,因為牠蹄子雖分瓣但不反芻。你們不可吃牠們的肉,也不可摸牠們的屍體,因為牠們對你們來說不潔淨。「海洋與河流裡的動物,凡有鰭有鱗的,你們都可以吃。但海洋與河流裡無鰭無鱗的動物,你們要憎惡。牠們都是可憎之物,不可吃牠們的肉,也不可摸牠們的屍體。水中任何無鰭無鱗的動物,你們都要視為可憎之物。「你們不可吃以下鳥類,要視為可憎之物。牠們是鵰、胡兀鷲、黑禿鷲、鳶、隼類、烏鴉類、駝鳥、夜鷹、海鷗、鷹類、小鴞、鸕鷀、大鴞、倉鴞、鵜鶘、魚鷹、鸛、鷺鳥類、戴鵀和蝙蝠。「你們要憎惡會飛會爬的昆蟲,但可以吃會飛會跳的昆蟲,包括蝗蟲、蟋蟀和蚱蜢。所有會飛會爬的昆蟲,你們要視為可憎之物。「以下的動物會使你們不潔淨。任何人接觸到牠們的屍體,都不潔淨,要等到傍晚才能潔淨。任何人拿牠們的屍體,都必須洗淨所穿的衣服,要等到傍晚才能潔淨。
  • 以西結書 44:31
    無論是自然死亡的,還是被其他野獸咬死的禽獸,祭司都不可吃。
  • 創世記 19:18
    羅得說:「我主啊,請不要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