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三書 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9:48
    而謂其徒曰:『凡以予名義納此小兒者、即納予、亦即納遣予者。蓋爾中最小者、斯為大矣。』
  • 提多書 1:7-16
    蓋司牧乃天主之家宰、是宜無懈可擊、毋剛愎自用、毋暴氣動怒。凡嗜酒毆人、貪婪財貨、皆非所宜。必須款接遠人、以善為樂、莊敬自持、公明聖潔、克己有節、篤踐所傳之道、庶能導人於正義、而塞反對者悠悠之口。方今不可駕御者、實繁有徒、信口雌黃、自欺欺人尤以割禮中人為甚。此輩貪圖不義之財、教人以不經之事、流毒所及、覆人家室;當有以緘其長舌、莫令謬種流傳。昔革雷底人之先知曾曰:『革雷底人慣說謊、飽食終日行如獸。』信哉言乎!因此望爾嚴加斥責、使若輩之信德純粹、勿復置信於猶太人無稽之談、及一般背道者之偽律。由潔者視之、凡物皆潔;若由不潔不信者視之、則萬物皆污、實則其心地自不淨耳。斯輩口中承認天主、而其行為實否認天主、悖逆不順、自絕於善、可惡莫甚焉。
  • 路加福音 22:24-27
    門徒中、倏起爭端、各欲居長、耶穌諭之曰:『外邦之君、壓制其民;秉權者稱為恩主。汝曹勿爾!最大者當如最幼、領導者當為僕役。夫坐席者與侍奉者孰大?非坐席者乎?然予在爾中、則如侍奉者也。
  • 馬可福音 9:34
    徒皆默然。蓋途中曾彼此爭長。
  • 羅馬書 12:10
    兄弟之愛、親切尚矣;相敬之道、禮讓為先。
  • 馬太福音 23:4-8
    彼以煩重難堪之任縛置人肩、而己則不運一指以相助。凡彼所行、惟欲求知於人;廣其佩經、長其綴旒、宴則首座、會則高居、又喜受敬市中、呼為「辣比。」爾曹勿稱「辣比、」蓋爾師唯一、爾曹皆屬兄弟。
  • 馬太福音 20:20-28
    時慈伯德二子之母、率子至耶穌前、跽之、有所請也。耶穌曰:『何求?』對曰:『請命我二子、在爾國中、一坐爾右、一坐爾左。』耶穌應曰:『爾亦不知所求矣!我飲之爵、爾能飲乎?』曰:『能。』曰:『我飲之爵、爾必飲之;至坐我左右、非我能賜、惟賜於吾父預為之備者。』十徒聞之、頗憾彼二弟兄。耶穌召而諭之曰:『爾知外邦之君、奴視其民;其大臣擅作威福。爾等切莫如是、爾中孰願為尊、當為爾役;孰願為首、當為爾僕。正如人子之來、非以役人、乃為人役、且捨其生以為眾人之贖焉。』
  • 腓立比書 2:3-5
    毋分黨派、毋爭虛榮;謙卑自牧、先人後己;毋各自為謀、當休戚相關、而和衷共濟也。爾等宜以基督耶穌之心為心。
  • 馬太福音 10:40-42
    人納爾、即納我,納我、即納遣我者。以先知待先知者、其福報亦同乎先知。以義人待義人者、其福報亦同乎義人。若有因門徒名義、而予此中最小者以一勺之水、我確語爾、彼亦不失其報矣。』
  • 約翰三書 1:8
    (cunpt)
  • 馬可福音 9:37
    「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