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摩太後書 2: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8:17
    若是兒女,就是後嗣,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是要我們和他一同得榮耀。
  • 馬太福音 10: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 啟示錄 20:4
    我又看見一些寶座,坐在上面的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首的人的靈魂,和沒有拜過那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打過牠印記的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啟示錄 20:6
    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但他們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也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路加福音 12:9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 啟示錄 5:10
    又使他們成為國民和祭司,歸於我們的神;他們將在地上執掌王權。」
  • 馬可福音 8:38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與聖天使一同來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 彼得前書 4:13-16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是有福的,因為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有人因是基督徒而受苦,不要引以為恥,倒要因這名而歸榮耀給神。
  • 猶大書 1:4
    因為有些人偷偷地進來,就是早就被判定受懲罰的不虔誠的人,他們把我們神的恩典變為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 路加福音 9:26
    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裏,和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裏來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 約翰一書 2:22-23
    誰是說謊話的呢?不就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那不認父與子的,這個人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宣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 啟示錄 1:9
    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在耶穌裏和你們一同在患難、國度、忍耐裏有份的,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
  • 啟示錄 3:8
    我知道你的行為。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沒有人能關的。我知道你有一點力量,也遵守我的道,沒有否認我的名。
  • 啟示錄 2:13
    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你還堅守我的名,沒有否認對我的信仰。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4-8
    所以,我們在神的各教會裏為你們誇耀,因為你們在所受的一切壓迫患難中仍牢守着耐心和信心。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使你們配得上他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既然神是公義的,他必以患難報復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權能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些不認識神和不聽從我們的主耶穌福音的人。
  • 馬可福音 10:33
    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
  • 馬太福音 26:35
    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絕不會不認你。」所有的門徒都是這樣說。
  • 箴言 30:9
    免得我飽足了,就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
  • 馬太福音 19:28-2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到了萬物更新、人子坐在他榮耀寶座上的時候,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將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 腓立比書 1:28
    絲毫不怕敵人的威脅;以此證明他們會沉淪,你們會得救,這是出於神。
  • 馬太福音 26:75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 啟示錄 1:6
    又使我們成為國度,作他父神的祭司。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使徒行傳 14:22
    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持守他們的信仰,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