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後書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8:18
    你們有眼睛,看不見嗎?有耳朵,聽不到嗎?也不記得嗎?
  • 彼得後書 1:15
    我也要盡心竭力,使你們在我去世以後時常記念這些事。
  • 路加福音 24:6-7
    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要記得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的,他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
  • 使徒行傳 20:31
    所以你們要警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斷地流淚勸戒你們各人。
  • 約翰福音 16:4
    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在他們做這些事的時候,你們會想起我對你們說過的話。」「我起先沒有對你們說這些事,因為我一直與你們同在。
  • 馬太福音 16:9
    你們還不明白嗎?不記得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你們收拾了多少籃子的碎屑嗎?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
    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1
    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待你們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
  • 加拉太書 5:21
    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過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做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