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罗尼迦后书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马可福音 8:18
    你们有眼睛,看不见吗?有耳朵,听不到吗?也不记得吗?
  • 彼得后书 1:15
    我也要尽心竭力,使你们在我去世以后时常记念这些事。
  • 路加福音 24:6-7
    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要记得他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的,他说:‘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
  • 使徒行传 20:31
    所以你们要警醒,记念我三年之久,昼夜不断地流泪劝戒你们各人。
  • 约翰福音 16:4
    我对你们说了这些事,是要在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你们会想起我对你们说过的话。”“我起先没有对你们说这些事,因为我一直与你们同在。
  • 马太福音 16:9
    你们还不明白吗?不记得那五个饼分给五千人,你们收拾了多少篮子的碎屑吗?
  • 帖撒罗尼迦后书 3:10
    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
  • 帖撒罗尼迦前书 2:11
    正如你们知道,我们待你们好像父亲待自己的儿女一样。
  • 加拉太书 5:21
    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过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做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