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後書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8:18
    你們有眼看不見麼?有耳聽不見麼?也不記得麼?
  • 彼得後書 1:15
    我也要竭力盡心,使你們在我去世以後還時常追念這些事。
  • 路加福音 24:6-7
    你們要想起耶穌還在加利利時怎樣對你們講過:人子必須被送交在罪人手裏,被釘十字架,第三天復起。』
  • 使徒行傳 20:31
    所以你們要儆醒,記得我三年之久、晝夜不停地流淚勸戒你們每一個人。
  • 約翰福音 16:4
    但是我將這些事對你們說了,是要使你們在其定時到了再想起它,想起我曾對你們說過了。『從起初我沒有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因為我還同你們在一起。
  • 馬太福音 16:9
    你們還不了解麼?不記得那五千人的五個餅,你們拾取了幾籃子麼?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
    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也屢次囑咐你們說:『人若不肯作工,就不該喫飯。』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1
    你們也知道、我們怎樣待你們每一個人,就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般:既勸勉着你們,又撫慰又誓求着你們,
  • 加拉太書 5:21
    嫉妒、醉酒、荒宴、以及和這一些相類似的事。這些事我現在給你們說明了,正如我說明過的: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