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後書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8:18
    你們有眼睛,看不見嗎?有耳朵,聽不見嗎?也不記得嗎?
  • 彼得後書 1:15
    並且,我要盡心竭力,使你們在我去世以後時常記念這些事。
  • 路加福音 24:6-7
    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 使徒行傳 20:31
    所以你們應當警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地流淚、勸戒你們各人。
  • 約翰福音 16:4
    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同在。
  • 馬太福音 16:9
    你們還不明白嗎?不記得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籃子的零碎嗎?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
    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1
    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
  • 加拉太書 5:21
    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