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後書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8:18
    你們有眼睛卻看不見,有耳朵卻聽不見嗎?難道不記得嗎?
  • 彼得後書 1:15
    我也要努力,使你們在我離世以後,時常想起這些事。
  • 路加福音 24:6-7
    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你們當想起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中,被釘十字架,然後在第三天復活。』」
  • 使徒行傳 20:31
    所以你們要警醒,記住這三年來,我日夜不住地流著淚水勸誡你們每一個人。
  • 約翰福音 16:4
    不過我把這些事告訴了你們,是為了當事情發生的時候,你們會記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我當初沒有告訴你們這些事,是因為我一直與你們在一起。
  • 馬太福音 16:9
    你們還不明白嗎?難道不記得那五個餅給五千人,你們收拾了幾個籃子的碎塊嗎?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
    事實上,我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一直吩咐你們這一點:如果有人不肯做工,就不應當吃飯。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1
    正如你們知道我們怎樣待你們每一個人,就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那樣;
  • 加拉太書 5:21
    嫉妒、凶殺、醉酒、荒宴以及類似這樣的事。對這些事,我現在要預先告訴你們,就像我以前告訴過你們的那樣:行這些事的人不會繼承神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