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後書 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8:18
    你們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嗎?你們不記得嗎?
  • 彼得後書 1:15
    我也要努力,使你們在我去世以後,還時常追念這些事。
  • 路加福音 24:6-7
    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你們應當記得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 使徒行傳 20:31
    所以你們應當警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停地帶著眼淚勸戒你們各人。
  • 約翰福音 16:4
    我把這些事告訴了你們,讓你們到了那個時候,可以想起我告訴過你們了。“我起初沒有把這些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跟你們在一起。
  • 馬太福音 16:9
    你們還不明白嗎?你們是不是忘記了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又裝滿了多少個籃子呢?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
    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經吩咐過你們,如果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1
    正如你們知道的,我們是怎樣好像父親對待兒女一樣對待你們各人:
  • 加拉太書 5:21
    嫉妒、醉酒、荒宴,和類似的事。我從前早就告訴過你們,現在又事先告訴你們:行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