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母耳記下 13: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34:7
    雅各的兒子聽見了這事,就從田間回來;各人都感到非常悲痛和忿怒,因為示劍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就是把雅各的女兒姦污了,這是不應該作的。
  • 撒母耳記下 12:10
    所以,從今以後,刀劍必不離開你的家,因為你藐視了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子作你的妻子。’
  • 詩篇 101:8
    我每日早晨必滅絕國中所有的惡人,好把所有作孽的人都從耶和華的城裡剪除。
  • 撒母耳記下 12:5
    大衛就非常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起誓,作這事的人該死。
  • 撒母耳記上 2:22-25
    以利已經非常老了,聽見自己的兒子對待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又聽見他們與在會幕門口侍應的婦女同寢。以利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作這些事?我親自從眾民那裡聽見了你們的惡行。我兒啊,不要這樣,因為我聽見的消息很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子民違背律法。如果有人得罪人,有官長(“官長”原文作“神”)懲罰他;如果有人得罪耶和華,有誰為他求情呢?”他們卻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有意要殺他們。
  • 撒母耳記上 2:29
    你們為甚麼輕視(“輕視”直譯是“踢”)我所吩咐要為我居所獻上的祭牲和禮物呢?(《馬索拉文本》本句意思不明確)你為甚麼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用我子民以色列所獻一切最好的禮物自肥呢?’
  • 撒母耳記下 3:28-29
    事後大衛聽到了,就說:“關於尼珥的兒子押尼珥的血案,我和我的國家,在耶和華面前永遠是無辜的。願這流人血的罪歸到約押的頭上和他父親的全家!又願約押家不斷有患血漏病的、長痲風的、拿拐杖的、倒斃在劍下的和缺乏糧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