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母耳记下 13: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创世记 34:7
    雅各的儿子听见了这事,就从田间回来;各人都感到非常悲痛和忿怒,因为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就是把雅各的女儿奸污了,这是不应该作的。
  • 撒母耳记下 12:10
    所以,从今以后,刀剑必不离开你的家,因为你藐视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子作你的妻子。’
  • 诗篇 101:8
    我每日早晨必灭绝国中所有的恶人,好把所有作孽的人都从耶和华的城里剪除。
  • 撒母耳记下 12:5
    大卫就非常恼怒那人,对拿单说:“我指着永活的耶和华起誓,作这事的人该死。
  • 撒母耳记上 2:22-25
    以利已经非常老了,听见自己的儿子对待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又听见他们与在会幕门口侍应的妇女同寝。以利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作这些事?我亲自从众民那里听见了你们的恶行。我儿啊,不要这样,因为我听见的消息很不好,你们使耶和华的子民违背律法。如果有人得罪人,有官长(“官长”原文作“神”)惩罚他;如果有人得罪耶和华,有谁为他求情呢?”他们却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有意要杀他们。
  • 撒母耳记上 2:29
    你们为什么轻视(“轻视”直译是“踢”)我所吩咐要为我居所献上的祭牲和礼物呢?(《马索拉文本》本句意思不明确)你为什么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用我子民以色列所献一切最好的礼物自肥呢?’
  • 撒母耳记下 3:28-29
    事后大卫听到了,就说:“关于尼珥的儿子押尼珥的血案,我和我的国家,在耶和华面前永远是无辜的。愿这流人血的罪归到约押的头上和他父亲的全家!又愿约押家不断有患血漏病的、长痲风的、拿拐杖的、倒毙在剑下的和缺乏粮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