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母耳記下 11: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上 21:12-14
    使民禁食、在民間舉拿泊於高坐。其時匪類二人進、而坐於前、以作證、訟拿泊曰、拿泊詛上帝與王。乃解之至邑外、石擊斃命。遣人告耶洗別曰、拿泊石擊而死。
  • 撒母耳記上 22:17-19
    王諭侍衛曰、耶和華之祭司、輔助大闢、知其逃遁、而不以告、故當殺之。王僕不敢遵命。王諭多益曰、汝擊祭司。以東人多益遂擊祭司、當日殺衣枲公服者八十五人。祭司之邑挪伯、男女、童稚、嬰孩、牛羊、及驢、皆擊以刃。
  • 列王紀上 2:31-34
    王曰、可如其言而行、擊而葬之、於是約押流無辜之血、其罪不歸於我、亦不歸我父之家。彼刃擊二人、較己尤善、即以色列族軍長尼耳子押尼耳、猶大族軍長益帖子亞馬撒、我父大闢不之知也、今耶和華必以是罪歸之。此罪必永歸約押、及其苗裔、惟耶和華必賜平康於大闢眷聚、爰其苗裔、至於國家永世靡暨。耶何耶大子庇拿雅遂往擊約押、殺之、葬於私宅、地鄰曠野。
  • 列王紀下 10:6
    耶戶復致書曰、如爾欲為我輔、聽從我命、則當斬眾王子之首、明日斯時、攜至耶斯烈見我。王子七十人、為邑之巨室所訓迪、常與之偕。
  • 撒母耳記下 3:27
    押尼耳至希伯崙、約押佯欲私語、導至邑門側、刺其腹、致之於死、以報殺弟亞撒黑之仇。
  • 列王紀上 2:5
    昔西魯雅子約押、背逆乎我、亦殺以色列族軍長二人、即尼耳子押尼耳、益帖子亞馬撒、彼於綏安之日、殘害人命、與戰鬥之際無異、以人血染所束之紳、所着之履、其事皆爾所知。
  • 何西阿書 5:11
    以法蓮樂從不義之命、故為人虐取、遭人強暴、
  • 撒母耳記下 11:21
    昔耶魯庇設子亞庇米力、戰於提拜士、誰擊之死、非婦自墻擲磨石之上層、中之而喪亡乎。汝既知此、何近於城。則對曰、王之臣僕赫人烏利亞亦死。
  • 箴言 29:12
    君聽虛妄、臣下化之。
  • 使徒行傳 5:29
    彼得與諸使徒曰、聽上帝、過於聽人、宜也、
  • 撒母耳記下 20:9-10
    約押謂亞馬撒曰、我兄安乎。以右手接其髯、欲與接吻。亞瑪撒見約押拾刃、不以為意、約押刺之、腹洞腸流、毋庸再擊、已斃其命。約押及弟亞庇篩仍追庇革哩子示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