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下 16: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2:2
    爾所驅之民、服事其上帝、無論高山之巔、茂林之下、爾必廢其處、
  • 列王紀上 14:23
    在高岡之巔、茂林之下、建諸崇邱、作諸偶像。
  • 以賽亞書 57:5-7
    爾祭偶像、縱淫欲於茂林之下、戮嬰孩於巖谷之間、灌奠獻祭、奉事溪中光石、我豈能忍。
  • 以賽亞書 65:4
    居於塚墓、宿於隱秘、所食豕肉、以可惡之物為湯、盛於器皿。
  • 以西結書 20:28-29
    我導之入迦南、踐我誓言、彼見高巒茂林、遂獻祭奉禮、焚香灌奠、干我震怒。我雖責之曰、臨登崇坵奚為、迄今民登崇坵、不易其俗。
  • 耶利米書 17:2
    茂林之下、高岡之上、建置祭壇、樹立偶像、彼之子女憶之。
  • 以賽亞書 66:17
    凡在園囿之人、自言已潔、一唱眾和、食豕與鼠、及可惡之物、我耶和華滅之務盡。
  • 列王紀下 14:4
    崇邱猶在、民獻祭焚香於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