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王紀下 14: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9:6
    凡殺害人的,也必被人殺害,因為人是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的。
  • 民數記 35:33
    這樣,你們就不致玷污你們所居住的土地,因為血會玷污土地。除非用兇手的血作抵償,否則被血玷污的土地無法得到潔淨。
  • 列王紀下 12:20-21
    約阿施的臣僕謀反,在去悉拉途中的米羅宮殺了他。殺他的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約阿施葬在大衛城他的祖墳裡。他兒子亞瑪謝繼位。
  • 出埃及記 21:12-14
    「打人致死的,必須被處死。倘若不是故意殺人,而是上帝許可那人死在他手裡,他就可以逃往我指定的地方。倘若是蓄意殺人,就算他逃到我的祭壇那裡,也要把他拉出來處死。
  • 歷代志下 25:3-4
    他鞏固了王位後,立即處死了殺他父王的臣僕,但沒有處死他們的孩子,遵行了耶和華在摩西律法書中的吩咐:「不可因孩子犯罪而處死父親,也不可因父親犯罪而處死孩子。各人要自負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