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後書 6: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下 7:14
    我要作他的父親,他要作我的兒子,他若是犯了罪,我要用人的刑杖、用世人的鞭子糾正他。
  • 約翰福音 1:12
    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神的兒女。
  • 耶利米書 31:9
    我引導他們的時候,他們必哭著而來,並且向我乞恩懇求。我要使他們走在溪水旁,行在平直的路上,他們必不會絆跌;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親,以法蓮是我的長子。
  • 啟示錄 21:7
    得勝的,必要承受這些福分。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 羅馬書 8:14-17
    因為蒙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接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使你們仍舊懼怕;你們接受的,是使人成為嗣子的靈,使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親自和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既然是兒女,就是後嗣;是神的後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後嗣。我們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 羅馬書 8:29
    因為神預先知道的人,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和他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使他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 加拉太書 4:5-7
    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好讓我們得著嗣子的名分。你們既然是兒子,神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既然是兒子,就靠著神承受產業了。
  • 以賽亞書 43:6
    我要對北方說:‘把他們交出來!’又對南方說:‘不要拘留他們!’要把我的眾子從遠方帶回來,把我的女兒從地極領回來,
  • 加拉太書 3:26
    你們因著信,在基督耶穌裡都作了神的兒子。
  • 以弗所書 1:5
    他又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 耶利米書 31:1
    “到那時,我必作以色列各家族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 啟示錄 1:8
    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格;我是今在、昔在、以後要來,全能的神。”
  • 何西阿書 1:9-10
    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羅‧阿米”意即“非我民”);因為你們不是我的子民,我也不是你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的數目,必多如海邊的沙,量不盡,數不完。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要在那裡對他們說:‘你們是永活的神的兒子。’
  • 詩篇 22:30
    必有後裔服事他,必有人把主的事向後代述說。
  • 耶利米書 3:19
    “我說:‘我待你,像待兒女一樣,賜給你佳美之地,就是列國中最美好的產業;我以為你會稱我為父,不再離去不跟從我了。
  • 創世記 17:1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在我面前行事為人;你要作完全人。
  • 啟示錄 21:22
    我沒有看見城裡有聖所,因為主全能的神和羊羔就是城的聖所。
  • 1約翰福音 3:1-2
  • 創世記 48:3
    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神曾經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