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後書 6: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下 7:14
    我要做他的父親,他要做我的兒子。如果他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世人的鞭子來懲治他,
  • 約翰福音 1:12
    但所有接納祂的,就是那些信祂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
  • 耶利米書 31:9
    我必引領他們回來,他們必一路含淚禱告。我要使他們走在溪水邊,行在平坦的路上,他們必不會跌倒,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親,以法蓮是我的長子。
  • 啟示錄 21:7
    得勝者必承受這一切福分,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
  • 羅馬書 8:14-17
    因為凡有上帝的聖靈引導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你們接受的聖靈不是使你們做奴隸,仍舊害怕,而是使你們做兒子,可以稱上帝為「阿爸,父親」。聖靈親自與我們的心一同見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然我們是兒女,就是繼承人,是上帝的後嗣,並且與基督同作後嗣。所以,如果現在我們和基督一同受苦,將來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 羅馬書 8:29
    因為上帝預先知道誰是屬祂的人,並預定這些人要被塑造成祂兒子的形像,使祂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成為長子。
  • 加拉太書 4:5-7
    為要救贖一切受律法約束的人,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我們既然成為兒女,上帝就差遣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裡,使我們可以稱呼上帝為「阿爸,父親」。由此可見,你們從今以後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女。既然身為兒女,就可以靠著上帝成為產業繼承人。
  • 以賽亞書 43:6
    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扣留!』要從遠方把我的兒子們帶來,從地極把我的女兒們領回。
  • 加拉太書 3:26
    你們都藉著信基督耶穌而成為上帝的兒女,
  • 以弗所書 1:5
    上帝因為愛我們,就按照祂自己美好的旨意,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到作祂兒女的名分。
  • 耶利米書 31:1
    耶和華說:「那時,我要做以色列各宗族的上帝,他們必做我的子民。
  • 啟示錄 1:8
    主上帝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加,我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 何西阿書 1:9-10
    耶和華說:「給他取名叫羅·阿米,因為以色列人不再是我的子民,我也不再是他們的上帝。」「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像海沙一樣量不盡、數不完。從前我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也要在那裡對他們說『你們是永活上帝的兒女』。
  • 詩篇 22:30
    世世代代的人都要事奉祂,傳揚主所行的奇事。
  • 耶利米書 3:19
    我曾想,我多麼願意把你們當成我的兒女,賜給你們萬國中最肥美的土地。我原以為你們會叫我『父親』,再不離棄我。
  • 創世記 17:1
    亞伯蘭九十九歲那年,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遵行我的旨意,做純全無過的人。
  • 啟示錄 21:22
    我看見城中沒有聖殿,因為全能的主上帝和羔羊就是聖城的殿。
  • 1約翰福音 3:1-2
  • 創世記 48:3
    對約瑟說:「全能的上帝曾經在迦南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