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 34: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書亞記 7:6
    約書亞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撒在頭上,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
  • 列王紀下 22:11
    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便撕裂衣服,
  • 加拉太書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 申命記 28:3-68
    你在城裏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蒙福。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仇敵起來攻擊你,耶和華必使他們在你面前被你殺敗;他們從一條路來攻擊你,必從七條路逃跑。在你倉房裏,並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耶和華所命的福必臨到你。耶和華-你神也要在所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你若謹守耶和華-你神的誡命,遵行他的道,他必照着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為自己的聖民。天下萬民見你歸在耶和華的名下,就要懼怕你。你在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賜你的地上,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產的,都綽綽有餘。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事奉別神,耶和華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 加拉太書 3:10-13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 羅馬書 7:7-11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着機會,就藉着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着機會,就藉着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 耶利米書 36:22-24
    那時正是九月,王坐在過冬的房屋裏,王的前面火盆中有燒着的火。猶底念了三四篇,王就用文士的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直到全卷在火中燒盡了。王和聽見這一切話的臣僕都不懼怕,也不撕裂衣服。
  • 列王紀下 22:19
    就是聽見我指着這地和其上的居民所說、要使這地變為荒場、民受咒詛的話,你便心裏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 列王紀下 19:1
    希西家王聽見,就撕裂衣服,披上麻布,進了耶和華的殿;
  • 約珥書 2:13
    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因為他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