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 34: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書亞記 7:6
    約書亞和以色列的長老便撕裂衣服,把灰撒在頭上,俯伏在耶和華的約櫃面前,直到晚上。
  • 列王紀下 22:11
    王聽了律法書上的話,就撕裂衣服,
  • 加拉太書 2:19
    事實上,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不再受它的束縛,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
  • 申命記 28:3-68
    「無論你們住在城裡還是鄉村,都必蒙福。「你們必子孫昌盛,五穀豐登,牛羊成群。「你們的籃子和揉麵盆都必蒙福。「你們必出入平安。「耶和華必使來犯之敵敗在你們面前、潰不成軍、四散逃命。「耶和華必使你們凡事蒙福、五穀滿倉。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必在祂賜給你們的土地上賜福你們。「你們若遵守你們上帝耶和華的誡命,遵行祂的旨意,祂必按自己的誓言使你們成為祂聖潔的子民。天下萬民將看出你們是耶和華的子民,並懼怕你們。「在耶和華向你們祖先起誓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祂必使你們子孫昌盛、牛羊成群、五穀豐登。耶和華要為你們打開天上美好的倉庫,使你們風調雨順、凡事蒙福。你們必借貸給多國,卻無需向別國借貸。你們若聽從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藉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誡命,謹慎遵行,毫不偏離,也不隨從、供奉別的神明,祂必使你們做首不做尾,居上不居下。
  • 加拉太書 3:10-13
    凡以遵行律法為本的人都在咒詛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詛。」非常明顯,沒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人,因為聖經上說:「義人必靠信心而活。」律法卻不是以信心為本,而是說:「遵行的人必存活。」但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從而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聖經上說:「凡掛在木頭上的人都是受咒詛的。」
  • 羅馬書 3:20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
  • 羅馬書 7:7-11
    那麼,我們可以說律法本身是罪嗎?當然不是!沒有律法,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律法若不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然而,罪卻趁機利用誡命在我裡面生出各種貪念,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沒認識律法之前是活的,但律法來了之後,罪就活了,而我卻死了。我發現那本來要使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因為罪利用誡命趁機引誘我,而且藉著誡命殺了我。
  • 耶利米書 36:22-24
    那時正是九月,王坐在冬宮,面前擺著一盆炭火。王和臣僕聽了這些話,既不懼怕,也沒有撕裂衣服。猶底每讀三四段,王就用書記的小刀把那幾段割下來扔進火盆裡,直到全卷被燒毀。
  • 列王紀下 22:19
    因為你聽到我對這地方及其居民的警告,知道這地方要受咒詛、淪為荒場,便悔改,在我面前謙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垂聽了你的禱告。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 列王紀下 19:1
    希西迦王聽了就撕裂衣服,披上麻衣,進入耶和華的殿。
  • 約珥書 2:13
    你們要撕心般地悔改,而不是撕裂衣服。歸向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吧,因為祂有恩典和憐憫,不輕易發怒,有無限的慈愛,不忍心降災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