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 31:4 >>

本节经文

  • 聖經新譯本
    王又吩咐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民,要把祭司和利未人應得的一份給他們,使他們專心執行耶和華的律法。
  • 新标点和合本
    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将祭司、利未人所应得的分给他们,使他们专心遵守耶和华的律法。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他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将祭司和利未人所应得的份给他们,使他们坚守耶和华的律法。
  • 和合本2010(神版)
    他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将祭司和利未人所应得的份给他们,使他们坚守耶和华的律法。
  • 当代译本
    他又吩咐耶路撒冷的居民将祭司和利未人当得的份交给他们,好使他们专心执行耶和华的律法。
  • 圣经新译本
    王又吩咐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民,要把祭司和利未人应得的一份给他们,使他们专心执行耶和华的律法。
  • 新標點和合本
    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他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和利未人所應得的份給他們,使他們堅守耶和華的律法。
  • 和合本2010(神版)
    他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和利未人所應得的份給他們,使他們堅守耶和華的律法。
  • 當代譯本
    他又吩咐耶路撒冷的居民將祭司和利未人當得的份交給他們,好使他們專心執行耶和華的律法。
  • 呂振中譯本
    王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人民要將祭司和利未人應得的分兒給予他們,使他們能專心執行永恆主的法例。
  • 文理和合譯本
    且命耶路撒冷居民、給祭司與利未人所應得者、俾其專心於耶和華之律、
  • 文理委辦譯本
    命耶路撒冷民、以利未人祭司、所應得之物賜之、俾其盡心從耶和華律例。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命耶路撒冷居民、以祭司與利未人所應得之物給之、俾其奮勉守主之律法、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He ordered the people living in Jerusalem to give the portion due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so they could devote themselves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Hezekiah gave an order to the people who were living in Jerusalem. He commanded them to give to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the share they owed them. Then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could give their full attention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And he commanded the people who lived in Jerusalem to give the portion due to the priests and the Levites, that they might give themselves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In addition, he required the people in Jerusalem to bring a portion of their goods to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so they could devote themselves fully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He told the people who lived in Jerusalem to give a contribution for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so that they could devote their energy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Also he told the people who lived in Jerusalem to give the portion due to the priests and the Levites, so that they might devote themselves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Moreover he commanded the people who dwelt in Jerusalem to contribute support for the priests and the Levites, that they might devote themselves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Moreover he commanded the people that dwelt in Jerusalem to give the portion of the priests and the Levites, that they might give themselves to the law of Jehovah.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He told the people who lived in Jerusalem to give a contribution for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so that they could devote their energy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King James Version
    Moreover he commanded the people that dwelt in Jerusalem to give the portion of the priests and the Levites, that they might be encouraged in the law of the LORD.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He ordered the people living in Jerusalem to contribute the portion prescribed for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so they might be obedient to the law of the LORD.
  • World English Bible
    Moreover he commanded the people who lived in Jerusalem to give the portion of the priests and the Levites, that they might give themselves to Yahweh’s law.

交叉引用

  • 瑪拉基書 2:7
    祭司的嘴當保存知識,人要從他的口中尋求教訓,因為他是萬軍耶和華的使者。
  • 民數記 18:8-21
    耶和華對亞倫說:“我已經把保留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作為永遠應得的分。以色列人所獻一切不經過火、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素祭、一切贖罪祭和一切贖愆祭,都要作至聖的物,歸給你和你的子孫。你要在至聖的地方吃,凡是男的都可以吃;你要以此物為聖。以色列人禮物中的舉祭,與他們的搖祭,都是你的;我已經給了你和你的兒女,作為永遠應得的分;在你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吃。最好的油、最好的新酒和五穀,就是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初熟的物,我都賜給你。從他們地上帶來給耶和華的初熟的物,都要歸給你們;在你家中潔淨的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必歸給你。有血肉生命頭生的,無論是人或是牲畜,就是他們獻給耶和華的,都必歸給你;只是人類頭生的,你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關於他們的贖價,一個月以上的,你要照你估定的價,按著聖所的秤,就是按照聖所的標準重量(“就是按照聖所的標準重量”,原文作“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用五十七克銀子贖出來。只是頭生的牛、頭生的綿羊,或是頭生的山羊,你不可贖出來;牠們都是聖的。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把牠們的脂油焚燒,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牠們的肉卻要歸給你,像搖過的胸和右腿要歸給你一樣。以色列人奉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了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兒女,作永遠應得的分;這是在耶和華面前給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後裔作永遠的鹽約。”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地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在以色列人中間,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至於利未的子孫,我已經把以色列中所有的十分之一,賜給了他們作產業,這是為酬報他們在會幕裡辦理的事務。
  • 加拉太書 6:6
    在聖道上受教的,應該和施教的人分享自己的一切美物。
  • 瑪拉基書 3:8-10
    人怎可搶奪神之物呢?你們卻搶奪屬我之物,竟還問:‘我們搶奪了你的甚麼呢?’就是搶奪了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祭物。你們要受嚴厲的咒詛,因你們全國的人都搶奪了屬我之物。”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把當納的十分之一,全部送入倉庫,使我家中有糧;藉此試驗我,看我是不是為你們敞開天窗,把福氣倒給你們,直到充足有餘呢。”
  • 哥林多前書 9:9-14
    就在摩西的律法上記著說:“牛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神關心的只是牛嗎?這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當然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應當存著希望去耕種,收割的也應當存著希望去分享收穫。我們既然在你們中間撒了屬靈的種子,如果要從你們那裡收穫一些物質的供應,這算是過分嗎?如果別人在你們身上享有這種權利,我們不是更可以享有嗎?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種權利,反而凡事容忍,免得我們攔阻了基督的福音。難道你們不知道,在聖殿供職的,就吃殿中的供物;侍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祭物嗎?主也曾這樣吩咐,叫傳福音的人靠福音為生。
  • 尼希米記 13:10-13
    我發覺利未人應得的分,沒有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和歌唱者,各人都跑回自己的田地去。於是我責備眾官長說:“為甚麼疏忽供應神的殿呢?”我就再召集利未人,使他們重站原來的崗位。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奉到庫房。我委派示利米雅祭司、經學家撒督和利未人毘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他們的助手是瑪他尼的孫子、撒刻的兒子哈難;這些人都是忠信可靠的;他們的責任是把人奉獻的各物分給他們的兄弟。
  • 歷代志下 31:16
    此外,按著家譜,三十歲(“三十歲”原文作“三歲”)及以上的男子:凡是每日按著班次,照著本分進耶和華的殿供職的,也分發給他們。
  • 民數記 18:26-28
    “你要告訴利未人:你們既然從以色列人手中,取得了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十分之一,你們就要從這十分之一中,取出十分之一,獻給耶和華作為舉祭。這要算為你們的舉祭,好像禾場上的五穀,又像榨酒池中滿滿的酒。這樣,你們也要把從以色列人取得的十分之一,作舉祭獻給耶和華;你們要把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亞倫祭司。
  • 利未記 27:30-33
    “地上的一切,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如果人一定要贖回這十分之一,除物價以外,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牛群和羊群的十分之一,就是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都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人不可理會是好或是壞,也不可把牠更換;如果一定要更換,本來的與更換的,都要分別為聖,不能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