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代志下 2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马太福音 10:37
    爱父母胜过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胜过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 尼希米记 13:23-27
    那些日子,我又看见犹太人娶了亚实突、亚扪和摩押的女子为妻。他们的儿女,一半说亚实突话,或其他种族的方言,不会说犹大话。我就斥责他们,诅咒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胡须,叫他们指着神起誓:“你们不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可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以色列王所罗门不也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许多国家中并没有一位王像他,蒙他神喜爱,神立他作王治理全以色列。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我们岂能听凭你们行这一切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
  • 创世记 27:12-13
    倘若父亲摸着我,我在他眼中就是骗子了。这样,我就自招诅咒,而不是祝福。”他母亲对他说:“我儿,你所受的诅咒临到我身上吧!你只管听我的话,去牵小山羊来给我。”
  • 士师记 17:4-5
    米迦把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把二百块银子交给银匠,去造一尊雕刻的像,以及一尊铸成的像,安置在米迦的房子里。米迦这个人有了神堂,又造了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派他的一个儿子作祭司。
  • 申命记 13:6-10
    “你的同胞兄弟,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自己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去事奉别神吧。’那是你和你列祖所不认识的,你四围列国的神明,无论是离你近或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都不可附和他,也不要听从他。你的眼不可顾惜他,不可怜悯他,也不可袒护他。你务必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百姓才下手,把他处死。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引诱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
  • 创世记 6:4-5
    那时候有巨人在地上,后来也有;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了孩子。那些人就是古代的勇士,有名的人物。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大恶极,终日心里所想的尽都是恶事,
  • 使徒行传 4:19
    彼得和约翰回答他们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判断吧!
  • 玛拉基书 2:15
    一个人如果还剩下一点灵性,他不会这么做。这人在寻找什么呢?神的后裔!当谨守你们的灵性,谁也不可背弃年轻时所娶的妻。
  • 申命记 7:3-4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给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的儿女离弃我,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迅速将你除灭。
  • 马太福音 14:8-11
    女儿被母亲指使,就说:“请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我。”王就忧愁,然而因他所发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下令给她;于是打发人去,在监狱里斩了约翰,把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那女孩,她拿去给她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