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代志下 2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马太福音 10:37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属我的;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属我的;
  • 尼希米记 13:23-27
    那些日子,我也发现有些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和摩押的女子为妻。他们的儿女有一半说亚实突话,其他就说他们民族的语言,他们却不会说犹大话。我就责备他们,咒诅他们,击打他们中间的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说:“你们决不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决不可为儿子或为自己娶他们的女儿。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些事上犯了罪吗?在许多国中并没有一个王能比得上他的;他蒙他的神所爱,神立他作全以色列的王,可是连他也被外族的女子引诱犯罪。难道我们要听从你们,行这大恶,娶外族的女子为妻,对我们神不忠吗?”
  • 创世记 27:12-13
    万一我父亲摸着我,必以为我是骗子,那时我就必自招咒诅,而不是祝福了。”他母亲对他说:“我儿啊,愿你所招的咒诅归到我身上吧,你只管听我的话,去把羊牵来给我。”
  • 士师记 17:4-5
    米迦把银子还给他母亲以后,他母亲取出二千三百克银子交给银匠,制造一个雕像和一个铸像,都放在米迦的家里。米迦这人有一间神庙,又制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并且立了他的一个儿子作祭司。
  • 申命记 13:6-10
    “你的同母兄弟或你的儿女,你怀中的妻子或视你如自己性命的朋友,如果暗中引诱你,说:‘我们去事奉别的神吧。’就是你和你的列祖向来不认识的,是你们周围各族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的,或是离你远的神;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的神,你都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你的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悯他,也不可袒护他;总要把他杀死,你要先向他动手,然后全民才动手打死他。你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要使你离弃那领你出埃及地,脱离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
  • 创世记 6:4-5
    在那些日子和以后的日子,有巨人在地上;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子结合,就生了上古英武有名的人物。耶和华看见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终日心里思念的,尽都是邪恶的。
  • 使徒行传 4:19
    彼得和约翰回答:“听从你们过于听从神,在神面前对不对,你们自己说吧!
  • 玛拉基书 2:15
    神所作的不是一个吗?其余的气息都是属于他的。那一个寻求什么呢?就是神的子孙。(本节原文意思不确定)所以要谨守你们的灵性,不可对年轻时所娶的妻子不忠。
  • 申命记 7:3-4
    不可与他们通婚,不可把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的儿子离开我,去事奉别的神,以致耶和华向你们发烈怒,就快快地把你们消灭。
  • 马太福音 14:8-11
    她在母亲的怂恿之下,说:“请把施洗的约翰的头放在盘子上给我。”王就忧愁,但因为誓言和在座的宾客,就下令给她。他派人去,在监里斩了约翰的头,把头放在盘子上,拿来给那女孩子,她又带给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