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下 18: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22:35
    曰姑與偕往、惟我所諭爾必言之、於是巴蘭偕巴勒使臣往、
  • 民數記 24:13
    即以盈室之金銀饋我、亦不可踰越耶和華之命、我弗擅行、或善或惡、惟耶和華所諭、我代言之。
  • 民數記 22:18-20
    巴蘭告其臣曰、即使巴勒、以盈室之金銀饋我、亦不可踰越我上帝耶和華之命、或大或小、悉宜遵循。今日爾姑宿此、以俟耶和華更有所諭。是夜上帝臨格、諭巴蘭曰、如其人來招、汝姑偕往、然我所諭汝必遵循。
  • 民數記 23:26
    巴蘭對曰、我豈不曰、耶和華所諭、我必遵循。
  • 哥林多後書 2:17
    吾不似多人、混上帝道以放利、乃誠意奉使於上帝、在上帝前宗基督而言也、
  • 以西結書 2:7
    彼甚悖逆、爾當以我言告之、無論聽否、
  • 哥林多前書 11:23
    我受主以授爾、當主耶穌見賣之夜、主取餅、
  • 彌迦書 2:6-7
    宣播訓言、為人禁止、人不許余宣斯言者、以為凌辱其民、吁哉、爾雅各之家、何出此言、耶和華之神、豈不甚盛、斯災豈耶和華所常行乎、為義之人、必以我言為有益、
  • 民數記 23:12
    對曰、耶和華以言示我、我必以告。
  • 使徒行傳 20:27
    我以上帝旨告爾、無隱乎爾、○
  • 列王紀上 22:14
    米該亞曰、我指耶和華以誓、必循耶和華命而言。
  • 耶利米書 23:28
    耶和華又曰、如先知有夢、則直曰出之夢、如我有命、則直曰我之命、維糠與麥。何能比儗。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4
    上帝擇我、福音是托、我言之、非悅人、乃悅上帝、蓋上帝察吾心者也、
  • 加拉太書 1:10
    今我豈要人乎、要上帝乎、抑求悅於人乎、若求悅於人、則不能為基督僕、
  • 耶利米書 42:4
    先知耶利米曰、應爾所請、我將祈爾之上帝耶和華、凡耶和華所應者、我必告爾、一無所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