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摩太前書 5: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5:11
    凡黑暗之事、無所裨益、爾等非惟不可染指、且應嚴辭責之。
  • 提摩太前書 3:10
    亦須先予陶冶、無可指摘、始可充任副祭、
  • 使徒行傳 6:6
    獻之於宗徒;宗徒乃按其頂而為之祈禱。
  • 2約翰福音 1:11
  • 提摩太前書 3:6
    奉教不久者、亦不宜遽充司牧;恐其妄自尊大、而蹈沙殫之覆轍。
  • 提摩太前書 4:14
    曩於諸長老行覆手禮時、汝藉豫言而承受之恩寵、尚在汝之心中;
  • 使徒行傳 18:6
    猶太人拒而誚之;葆樂拂衣曰:『爾罪自承、予也何咎!自此吾適異邦矣!』
  • 提摩太前書 4:12
    不可授人口實、謂汝年輕無知也。務望努力向上、以作信徒之楷式;無論言行、愛德、信德、操守、皆有足法。
  • 提摩太後書 2:2
    予在眾證人前所傳授於爾之事、爾亦當傳授於忠實之信徒、令彼亦得轉以傳人。
  • 提多書 1:5-9
    予之所以留汝於革雷底者、欲汝將未了之事、部署停當、並遵吾所囑、為各邑設置長老。其人選務求品格純粹、無瑕可指、一婦之夫、兒女奉主、無蕩檢不馴之稱。蓋司牧乃天主之家宰、是宜無懈可擊、毋剛愎自用、毋暴氣動怒。凡嗜酒毆人、貪婪財貨、皆非所宜。必須款接遠人、以善為樂、莊敬自持、公明聖潔、克己有節、篤踐所傳之道、庶能導人於正義、而塞反對者悠悠之口。
  • 使徒行傳 13:3
    乃復齋戒祈禱、為之行覆手禮、遣之使去。
  • 啟示錄 18:4
    又聞一聲自天上發曰:吾民其速離城、庶幾弗與共罪、亦弗與同災。
  • 約書亞記 9:14
  • 希伯來書 6:2
    關於悔罪自新、信仰天主、洗禮、覆手禮、死者復活、永遠審判等等教理、應無庸從新奠基
  • 使徒行傳 20:26
    今日吾特向爾聲明、人之淪喪、吾無咎焉;
  • 提摩太後書 1:6
    予昔親自為汝行覆手之禮、汝即受有天主之寵光、務望將斯寵光、重復燃起、令其煥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