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摩太前書 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上 3:13
    我曾告訴他,我必永遠懲罰他的家,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兒子作惡,褻瀆神,卻不禁止他們。
  • 以弗所書 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 使徒行傳 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羣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羣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 以弗所書 5:32
    這是極大的奧祕,而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
  • 提摩太前書 3:15
    倘若我延誤了,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該怎樣做。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 撒母耳記上 2:29-30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確實說過,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但現在耶和華卻說,我絕不會這樣做。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 哥林多前書 10:32
    你們不要使猶太人、希臘人,或神教會中的人跌倒;
  • 以弗所書 1:22
    神使萬有服在他的腳下,又使他為了教會作萬有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