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摩太前書 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記上 3:13
    我曾告訴他:‘我必按著他所知道的罪孽永遠處罰他的家。這罪就是他的兒子自招咒詛,他也不責備他們。’
  • 以弗所書 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照樣凡事順服丈夫。
  • 使徒行傳 20:28
    聖靈既然立你們為全群的監督,牧養神用自己的血所贖來的教會,你們就應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
  • 以弗所書 5: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 提摩太前書 3:15
    假如我來遲了,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裡應該怎樣行。這家就是永活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 撒母耳記上 2:29-30
    你們為甚麼輕視(“輕視”直譯是“踢”)我所吩咐要為我居所獻上的祭牲和禮物呢?(《馬索拉文本》本句意思不明確)你為甚麼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用我子民以色列所獻一切最好的禮物自肥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的家和你的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耶和華卻說:‘我決不容你們這樣行了,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
  • 哥林多前書 10:32
    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總不可使他們跌倒;
  • 以弗所書 1:22
    神又使萬有都歸服在他的腳下,並且賜他給教會作萬有的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