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10:31-33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做。你們不要使猶太人、希臘人,或神教會中的人跌倒;但要像我一樣,凡事都使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使他們得救。
  • 腓立比書 4:8
    末了,弟兄們,凡是真實的、凡是可敬的、凡是公義的、凡是清潔的、凡是可愛的、凡是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你們都要留意。
  • 哥林多後書 8:20-21
    我們這樣做,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款多而挑剔我們。我們留心做好事,不但在主面前,就是在人面前也是這樣。
  • 哥林多後書 6:3
    我們不在任何事上妨礙任何人,免得這使命被人毀謗;
  • 羅馬書 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 哥林多前書 8:13
    所以,食物若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了。
  • 出埃及記 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 猶大書 1:23
    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污染的衣服也要厭惡。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2
    好使你們的行為能得外人的尊敬,同時也不依賴任何人。
  • 馬太福音 17:26-27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對他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了。但恐怕觸犯他們,你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會發現一個司塔特,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錢。」
  • 以賽亞書 33:15
    那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