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10:31-33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 腓立比書 4:8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 哥林多後書 8:20-21
    這就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銀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
  • 哥林多後書 6:3
    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
  • 羅馬書 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 哥林多前書 8: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 出埃及記 23:7
    當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 猶大書 1:23
    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2
    叫你們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沒有甚麼缺乏了。
  • 馬太福音 17:26-27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但恐怕觸犯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 以賽亞書 33:15
    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賂、塞耳不聽流血的話,閉眼不看邪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