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10:31-33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上帝的榮耀而做。不要成為猶太人、希臘人或上帝教會的絆腳石,就像我凡事儘量讓人滿意,不求自己的好處,只求眾人的好處,以便他們可以得救。
  • 腓立比書 4:8
    最後,弟兄姊妹,你們要思想一切真實、可敬、公義、純潔、可愛、有好名聲、有美德和值得讚許的事情。
  • 哥林多後書 8:20-21
    我們這樣做是為了避免有人挑我們的不是,因我們經手的捐款數目可觀。無論在主面前或在人面前,我們務求行事為人光明磊落。
  • 哥林多後書 6:3
    為了避免有人毀謗我們的職分,我們凡事儘量不妨礙別人,
  • 羅馬書 12:17
    不要以惡報惡。要尊重別人,眾人都認為好的事,應該竭力去做。
  • 哥林多前書 8:13
    所以,如果我吃某些食物會令我的弟兄在信仰上跌倒,我就情願永遠不吃,免得令他們跌倒。
  • 出埃及記 23:7
    不可誣告別人,不可殺害正直無辜的人,因為我必懲罰作惡之人。
  • 猶大書 1:23
    有些人,你們要將他們從火中搶救出來;還有些人,你們要懷著畏懼的心憐憫他們,甚至要厭惡被他們的邪情私慾玷污的衣服。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2
    這樣,你們可以得到外人的尊敬,不必依賴任何人。
  • 馬太福音 17:26-27
    彼得答道:「向外人。」耶穌說:「所以兒子不用納稅。但為了避免得罪這些人,你就去湖邊釣魚,把釣上來的第一條魚的嘴打開,裡面有一個錢幣,拿它去繳你我的稅好了。」
  • 以賽亞書 33:15
    秉公行義、說話正直、憎惡不義之財、不受賄賂、掩耳不聽害人之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