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

本节经文

  • 聖經新譯本
    誰也不要在這事上越軌,佔弟兄的便宜,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這是我們從前告訴過你們,又嚴嚴警戒過你們的。
  • 新标点和合本
    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嘱咐你们的。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不准有人在这事上越轨,占他弟兄的便宜;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警告过你们的。
  • 和合本2010(神版)
    不准有人在这事上越轨,占他弟兄的便宜;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警告过你们的。
  • 当代译本
    你们在这种事上不可越轨,亏负弟兄姊妹。我们曾经对你们说过,并且郑重地警告过你们,主必惩治犯这种罪的人。
  • 圣经新译本
    谁也不要在这事上越轨,占弟兄的便宜,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这是我们从前告诉过你们,又严严警戒过你们的。
  • 中文标准译本
    不可有人在这事上越轨,对不起他的弟兄,因为关于这一切事,主是报应者,正如我们以前也告诉过、郑重地劝诫过你们。
  • 新標點和合本
    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不准有人在這事上越軌,佔他弟兄的便宜;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警告過你們的。
  • 和合本2010(神版)
    不准有人在這事上越軌,佔他弟兄的便宜;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警告過你們的。
  • 當代譯本
    你們在這種事上不可越軌,虧負弟兄姊妹。我們曾經對你們說過,並且鄭重地警告過你們,主必懲治犯這種罪的人。
  • 呂振中譯本
    他要你們各人在這事上不越分、而佔他弟兄的便宜;因為關於這一切事、主是處罰者;這也是我們先前對你說過、而鄭重證明的。
  • 中文標準譯本
    不可有人在這事上越軌,對不起他的弟兄,因為關於這一切事,主是報應者,正如我們以前也告訴過、鄭重地勸誡過你們。
  • 文理和合譯本
    勿踰閑、欺乃兄弟、凡如此者、主必報之、如我昔告爾而證之也、
  • 文理委辦譯本
    慾不可縱、傷乃良朋、主必伸其冤、我素丁寧告爾、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勿越理欺兄弟、凡如此之事、天主必施報、此我儕已明告爾而警戒爾、
  • 吳經熊文理聖詠與新經全集
    而侵害兄弟、欺負兄弟、皆天主所不容、報應孔邇;此點吾儕前已鄭重言之。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and that in this matter no one should wrong or take advantage of a brother or sister. The Lord will punish all those who commit such sins, as we told you and warned you before.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None of you should sin against your brother or sister by doing that. You should not take advantage of your brother or sister. The Lord will punish everyone who commits these kinds of sins. We have already told you and warned you about this.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that no one transgress and wrong his brother in this matter, because the Lord is an avenger in all these things, as we told you beforehand and solemnly warned you.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Never harm or cheat a fellow believer in this matter by violating his wife, for the Lord avenges all such sins, as we have solemnly warned you before.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This means one must not transgress against and take advantage of a brother or sister in this manner, because the Lord is an avenger of all these offenses, as we also previously told and warned you.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and that no one violate the rights and take advantage of his brother or sister in the matter, because the Lord is the avenger in all these things, just as we also told you previously and solemnly warned you.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that no one should take advantage of and defraud his brother in this matter, because the Lord is the avenger of all such, as we also forewarned you and testified.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that no man transgress, and wrong his brother in the matter: because the Lord is an avenger in all these things, as also we forewarned you and testified.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This means one must not transgress against and defraud his brother in this matter, because the Lord is an avenger of all these offenses, as we also previously told and warned you.
  • King James Version
    That no[ man] go beyond and defraud his brother in[ any] matter: because that the Lord[ is] the avenger of all such, as we also have forewarned you and testified.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In this matter no one should violate the rights of his brother or take advantage of him, because the Lord is the avenger in all these cases, as we also told you earlier and warned you solemnly.
  • World English Bible
    that no one should take advantage of and wrong a brother or sister in this matter; because the Lord is an avenger in all these things, as also we forewarned you and testified.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2:19
    親愛的啊,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等候主的忿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 希伯來書 13:4
    人人都應該尊重婚姻,婚床也不要玷污,因為神一定審判淫亂的和姦淫的人。
  • 羅馬書 13:4
    因為他是神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惡,就應當懼怕;因為他佩劍,不是沒有作用的。他是神的僕役,是向作惡的人施行刑罰的。
  • 西番雅書 3:5
    耶和華在城中是公義的,決不行不義的事;他每日早晨都顯明公正,永不止息。不公義的人卻不知廉恥。
  • 箴言 16:11
    公正的秤和天平都屬耶和華,囊中的一切法碼都是他所造的。
  • 以西結書 22:13
    “‘看哪!因你所得的不義之財,又因在你中間所流的血,我就拍掌。
  • 彌迦書 2:2
    他們要田地,就去搶奪;想要房屋,就去強取。他們欺壓人和他的家眷,取人和人的產業。
  • 出埃及記 20:17
    “不可貪愛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愛你鄰舍的妻子、僕婢、牛驢和他的任何東西。”
  • 約伯記 31:13-14
    我的僕婢與我爭論的時候,我若輕視他們的案件,神若起來,我怎麼辦呢?他若鑒察,我怎樣回答呢?
  • 撒母耳記上 12:3-4
    看哪,我在這裡!你們只管在耶和華面前,以及在他的受膏者面前,作證指控我: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以致我的眼睛因此被蒙住呢?如果有,我必償還給你們。”他們回答:“你沒有欺負過我們,沒有虐待過我們,也沒有從誰手裡取過甚麼東西。”
  • 西番雅書 3:1
    這叛逆、污穢、欺壓人的城有禍了!
  • 以西結書 45:9-14
    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的君王啊!你們所作的該夠了吧。你們要除掉強暴和毀滅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要再掠奪我子民的產業。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你們要用公道的天秤、公道的量器。量固體的‘伊法’和量液體的‘罷特’的容量要相同:一‘罷特’等於‘賀梅珥’的十分之一;一‘伊法’也等於‘賀梅珥’的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容量為準。重量單位的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加二十五‘舍客勒’和十五‘舍客勒’、就是你們的一‘彌那’。“你們所當獻的供物是這樣:一‘賀梅珥’小麥,要獻一‘伊法’的六分之一;一‘賀梅珥’大麥,要獻一‘伊法’的六分之一。獻油的規定是這樣:要用‘罷特’來量,一‘柯珥’要獻一‘罷特’的十分之一。原來一‘柯珥’等於十‘罷特’或是一‘賀梅珥’,因為十‘罷特’就是一‘賀梅珥’。
  • 雅各書 5:4
    看哪,工人為你們收割莊稼,你們竟然剋扣他們的工資;那工資必為他們呼冤;收割者的呼聲,已經達到萬軍之主的耳中了。
  • 以弗所書 4:17
    所以,我要這樣說,並且要在主裡肯定地說:你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教外人,存著虛妄的意念。
  • 哥林多前書 6:7-9
    你們彼此告狀,已經是你們的失敗了。為甚麼不寧願受委屈呢?為甚麼不甘心吃虧呢?但你們反倒使人受委屈,叫人吃虧,而且他們就是你們的弟兄。你們不知道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行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 馬可福音 10:19
    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供,不可欺詐,當孝敬父母。”
  • 瑪拉基書 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要快快指證那些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在工錢上欺壓雇工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 羅馬書 1:18
    神的震怒,從天上向所有不虔不義的人顯露出來,就是向那些以不義壓制真理的人顯露出來。
  • 利未記 19:13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東西;雇工的工錢,不可扣留在你那裡到早晨。
  • 以賽亞書 5:7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他喜悅的樹就是猶大人;他期望的是公平,但看到的只是流血的事;他期望的是公義,聽到的只是哀叫聲。
  • 申命記 24:7
    “如果發現有人拐帶了以色列人的一個兄弟,把他當作奴隸看待,或是把他賣了,那拐帶人的就要處死;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中間除掉。
  • 以弗所書 5:6
    不要給別人用空言欺騙了你們,正因為這些事,神的震怒必定臨到那些悖逆的人。
  • 箴言 20:23
    不同的法碼是耶和華所厭惡的;詭詐的天平,也是邪惡的。
  • 路加福音 12:5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身體以後,有權把人投入地獄裡的;我告訴你們,應當怕他。
  • 利未記 25:17
    你們不可欺負對方,卻要敬畏你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8
    又要報應那些不認識神、不聽從我們主耶穌的福音的人。
  • 申命記 32:35
    等到他們失足的時候,我要伸冤報應;因為他們遭遇災難的日子近了,那預備要臨到他們身上的事,必快快臨到。
  • 箴言 22:22-23
    你不可因為貧窮人窮乏,就搶奪他的東西,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窮苦人。因為耶和華必為他們伸冤,搶奪他們的,耶和華也必奪取那人的性命。
  • 傳道書 5:8
    如果你在一省之中,看到窮人遭受欺壓,公正和公義被奪去,也不必因此驚訝,因為高位者之上有較高的照應,在他們之上還有更高的。
  • 箴言 28:24
    偷竊自己父母財物,並說:“這不是罪過”的,這人是與強盜一夥。
  • 雅各書 2:6
    然而你們卻侮辱窮人。其實,那些欺壓你們,拉你們上法庭的,不就是富足的人嗎?
  • 箴言 11:1
    詭詐的天平是耶和華所厭惡的,準確的法碼是他所喜悅的。
  • 詩篇 94:1
    耶和華啊!你是伸冤的神;伸冤的神啊!求你顯出榮光。
  • 加拉太書 5:21
    嫉妒、醉酒、荒宴,和類似的事。我從前早就告訴過你們,現在又事先告訴你們:行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國。
  • 耶利米書 9:4
    “你們各人要提防自己的鄰舍,不要信靠兄弟;因為每一個兄弟都在欺騙人,每一個鄰舍都搬弄是非。
  • 利未記 25:14
    如果你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裡買甚麼,你們不可欺負對方。
  • 耶利米書 7:6
    如果你們不欺壓寄居的,不欺壓孤兒寡婦,不在這地方流無辜人的血,也不跟從別的神,自招禍患;
  • 阿摩司書 8:5-6
    你們說:“月朔甚麼時候過去,好讓我們可以賣五穀;安息日甚麼時候結束,好讓我們可以開市賣穀物。我們賣東西就把升斗弄小,收銀子卻用加重了的法碼,我們要用假秤欺騙人。我們用銀子買窮人,用一雙鞋換取窮乏人;連麥碎也賣掉。”
  • 利未記 19:11
    “你們不可偷竊,不可欺騙,不可彼此說謊。
  • 詩篇 140:12
    我知道耶和華必為困苦人伸冤,必替窮乏人辨屈。
  • 箴言 20:14
    買東西的說:“不好,不好!”離去以後,他就自誇。
  • 以賽亞書 59:4-7
    沒有人按公義求告,沒有人憑誠實爭辯;他們都倚靠虛無,說虛謊的話;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他們所孵化的是毒蛇的蛋,他們所結的是蜘蛛的網,吃了牠們的蛋,就一定死;蛋破了,就孵出蝮蛇來。他們的網,不能作衣服,他們所作的,也不能遮蓋自己;他們所作的是罪孽的作為,他們的手裡滿是強暴的行為。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於流無辜人的血;他們的思想都是邪惡的思想,他們的行徑全是破壞和毀滅。
  • 以弗所書 4:28
    偷竊的,不要再偷,卻要作工,親手作正當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給缺乏的人。
  • 申命記 25:13-16
    “你袋裡不可有兩樣不同的法碼,一大一小;你家裡不可有兩樣不同的升斗,一大一小。你要有準確公正的法碼,你要有準確公正的升斗,好使你在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地上,得享長壽。因為所有行這些事的,就是行不義的事的,都是耶和華你的神厭惡的。
  • 以賽亞書 1:23-24
    你的官長存心悖逆,與盜賊同夥;人都貪愛賄賂,追索私酬;他們不替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呈不到他們面前。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仇敵報復。
  • 出埃及記 20:15
    “不可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