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母耳記上 2: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2:8
    祭司都不說,耶和華在哪裏呢?傳講律法的都不認識我。官長違背我;先知藉巴力說預言,隨從無益的神。
  • 羅馬書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 羅馬書 1:28-30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 士師記 2:10
    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 哥林多後書 6:15
    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 耶利米書 9:6
    你的住處在詭詐的人中;他們因行詭詐,不肯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 約翰福音 8:55
    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
  • 撒母耳記上 25:17
    所以你當籌劃,看怎樣行才好;不然,禍患定要臨到我主人和他全家。他性情凶暴,無人敢與他說話。」
  • 約翰福音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 士師記 19:22
    他們心裏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 列王紀上 21:13
    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着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 何西阿書 4:6-9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
  • 申命記 13:13
  • 約翰福音 16:3
    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
  • 撒母耳記上 10:27
    但有些匪徒說:「這人怎能救我們呢?」就藐視他,沒有送他禮物;掃羅卻不理會。
  • 瑪拉基書 2:1-9
    「眾祭司啊,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我已經咒詛你們了。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在你們的臉上;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祭司的嘴裏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下賤;因你們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 列王紀上 21:10
    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 撒母耳記上 3:7
    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也未得耶和華的默示。
  • 耶利米書 22:16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