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母耳記上 15: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4:5
    故時未至、爾勿擬議人、迨主降臨、彼將光照幽暗之隱事、且明顯中心之計謀、其時各由天主、必得所宜之褒獎、
  • 詩篇 36:2
    彼雖自慰自誇、其惡事終必顯露、為主所憎惡、
  • 詩篇 50:16-21
    天主向惡人曰、爾為何傳述我之律法、口講我之盟約、其實爾厭惡我之訓誨、將我之言語、棄置於後、見盜賊即與之同群、又與姦淫之人結交、肆口出惡言、以舌編造詭語、坐而讒譭爾之親兄、誣謗爾之胞弟、爾行此事、我暫時未言、爾以為我與爾無異、其實我必責罰爾、將爾之罪惡、列在爾之目前、
  • 羅馬書 3:19
    我儕知律法所言、為律法下之人言之、以塞諸口、使舉世服罪於天主前、
  • 耶利米書 2:34-37
    爾殺無辜之貧者、血跡在爾衣裾、非因遇之於掘垣、乃因責爾以此諸惡事、爾猶曰、我無罪辜、主必向我息怒、因爾自謂未嘗犯罪、我必審鞫爾、審鞫爾或作懲罰爾爾何為往來甚速、更易爾途、爾恃伊及必致蒙羞、如昔恃亞述而致蒙羞、亦必雙手抱頭、自彼而歸、因我已棄爾所恃者、爾不能因之得利、
  • 耶利米書 2:18-19
    爾今何為往伊及之路、欲飲西曷之水乎、爾何為往亞述之路、欲飲伯拉大河之水乎、爾之惡行、使爾受刑、爾之違逆、使爾受譴、爾可知可見爾棄主爾之天主、不敬畏我、必至遭難受苦、此乃主萬有之天主所言、
  • 耶利米書 2:22-23
    爾雖以皂莢、多用鹼水洗濯、爾罪之跡、終不能滅、仍露於我前、此乃主所言、爾豈可曰、我不染污穢、未從巴力、惟觀爾於谷中所行、當自知所為、爾若足疾之牝駝、狂奔亂馳、
  • 瑪拉基書 3:13-15
    主曰、爾出言不遜、爾出言不遜或作爾以狂悖之言議論我、爾曰、我以何詞議論主乎、答曰、爾嘗言曰、服事天主、實屬徒勞、守其律法、守其律法或作守其所命守者何益之有、因萬有之主愀然度日、愀然度日或作常懷憂悶何益之有、爾又曰、今我可稱驕傲者為福、作惡者昌盛、昌盛或作得建彼雖試天主、亦得免於患難、
  • 路加福音 19:22
    主人曰、惡哉僕也、我即以爾言判爾、爾既知我乃嚴人、未置者取之、未播者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