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彼得前書 2: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提多書 3:1
    望汝提醒眾人、務宜順服官長有司從命如流、奉行百善、
  • 羅馬書 13:1-7
    人人皆有服從官長之義務。蓋一切權位、莫不淵源天主、而在位者、乃受命於天主者也。由是以觀、犯上作亂即違抗天主之命。為此而欲倖免、不可得矣。夫官長之可懼、惟於犯罪作惡者為然。苟能守分安己、亦何懼之有?爾願不惴其權威乎?則宜行善。如此彼將賞爾之不暇、奚遑加爾以刑哉!總之、彼乃天主之臣僕、助爾為善者也。爾若為非作惡、斯誠可畏;蓋彼之佩劍、非徒然也。彼乃天主之有司、所以加威於作惡者之身、而持天下之平。故吾人不可不服從官長;不第畏刑、亦為良心之故耳。因是亦不可不輸稅;蓋彼既為天主之有司、課稅亦為其所掌也。吾人處世、務求無虧於人;理當向誰納稅則納之;理當向誰輸餉則輸之;理當向誰寅畏則畏之;理當向誰致敬則敬之。
  • 提摩太前書 2:1-2
    勸爾首應為舉世之人、並為君王以及所有執政者、祈求、禱告、呼籲、謝恩、庶幾吾人得安居樂業、專心敬事天主。
  • 路加福音 20:25
    耶穌曰:『然則應以凱撒之物歸凱撒、天主之物歸天主耳。』
  • 馬太福音 22:21
    曰:『凱撒也。』曰:『當以凱撒之物歸凱撒、而以天主之物歸天主。』
  • 馬可福音 12:17
    耶穌曰:『應以凱撒之物歸凱撒、而以上主之物歸上主。』無不敬佩。
  • 箴言 24:21
  • 耶利米書 29:7
  • 彼得後書 2:10
    而縱慾逞邪、犯上作亂者、尤不能倖免。若輩目無法紀、怙惡不悛、誹謗有司、褻瀆神明。
  • 以弗所書 5:21
    亦當以敬畏基督為懷、而彼此互相服從。
  • 箴言 17:11
  • 猶大書 1:8-10
    今日之醉生夢死、玷身辱體目無主宰、凌辱天神者、亦復如是、昔總領天神彌額爾與魔鬼奪摩西屍體也、猶且不敢擅作威福、加以無謂之凌辱、僅曰:『願主責爾』而已。而此輩則不然;凡彼所不知之事、未悟之理、則大加慢罵、肆無忌憚;而彼所知者、惟五官之事、沉溺其中、至死不悟、其亦何異於禽獸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