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書 7: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3:7
    照樣,你們作丈夫的,也要合情合理的與妻子同住。要體諒她比你軟弱,要尊敬她,因為她是和你一同承受生命的恩典的。這樣,就使你們的禱告不受攔阻。
  • 歌羅西書 3:19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 哥林多前書 7:3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
  • 尼希米記 5:1-5
    那時,民眾和他們的妻子大聲呼冤,控告自己的同胞猶大人。有些人說:“我們和兒女人口眾多,給我們五穀餬口,可以存活。”有些人說:“我們抵押了自己的田地、葡萄園和房屋,為要在饑荒中買到五穀。”有些人說:“我們為了要借錢向王納稅,只好抵押了我們的田地和葡萄園。雖然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同胞的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也相同,可是我們卻要強迫自己的兒女去作僕婢,而且我們的女兒有些已經作了奴婢,我們卻無能為力,因為我們的田地和葡萄園已經屬於別人了。”
  • 路加福音 12:22
    耶穌又對門徒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也不要為身體憂慮穿甚麼。
  • 撒母耳記上 1:4-8
    以利加拿在獻祭的那天,就把祭肉分給妻子毗尼拿和她所有的兒女。但他只分給哈拿一份;他雖然愛哈拿(《馬索拉文本》意思不明確,“但他只分給哈拿一份;他雖然愛哈拿”或譯﹕“但他分給哈拿雙份,因為他愛哈拿”),耶和華卻使哈拿不能懷孕。因為耶和華使哈拿不能懷孕,她的對頭就盡力刺激她,使她苦惱。年年都是這樣;每逢她上耶和華殿的時候,毗尼拿總是刺激哈拿,使她哭泣,吃不下飯。她的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你為甚麼哭泣?為甚麼不吃飯,為甚麼心裡難過呢?你有我不是比有十個兒子更好嗎?”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1-12
    又要立志過安靜的生活,辦自己的事,親手作工,正如我們從前吩咐過你們,使你們行事為人可以得到外人的尊敬,自己也不會有甚麼缺乏了。
  • 以弗所書 5:25-33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妻子,好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為的是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作榮耀的教會歸給自己,甚麼污點皺紋等也沒有,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應當這樣愛妻子,好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妻子的,就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總是保養顧惜,好像基督對教會一樣,因為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為了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無論怎樣,你們各人都要愛自己的妻子,好像愛自己一樣。妻子也應當敬重丈夫。
  • 提摩太前書 5:8
    人若不看顧自己的人,尤其不看顧自己一家的人,就是背棄信仰,比不信的人還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