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書 15: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4:25
    耶穌為我儕之罪而被解、為使我儕得稱義而復活、
  • 哥林多前書 15:14
    若基督未復活、則我之傳徒然、爾之信亦徒然、
  • 彼得前書 1:3
    當頌美我主耶穌基督之父天主、緣彼按其鴻慈、使我儕因耶穌基督由死復活得重生、有永生之望、
  • 彼得前書 1:21
    爾曹賴基督信天主使基督由死復活、且賜之榮光、使爾向天主有信與望、
  • 希伯來書 10:4-12
    蓋牛羊之血、不能除罪、故基督臨世之時、曰、主歟、祭祀與禮物、爾所不欲、爾曾為我備一身、火焚祭與贖罪之祭、爾所不悅、我即云、天主歟、我來以遵行爾旨、在書卷載有指我之言、先既言祭祀與禮物、火焚祭與贖罪之祭、爾不欲不悅之、此皆遵律法而獻者、後則言天主歟、我來以遵爾旨、以是而觀、彼乃廢其先者以立其後者、我儕由此旨、賴耶穌基督一次獻己身、得成聖潔、凡祭司、每日立而崇事、屢獻一式之祭、此祭永不能除罪、惟基督一次獻贖罪之祭、則永坐於天主之右、
  • 約翰福音 8:21-24
    耶穌復謂眾曰、我往、爾必尋我、爾必死於爾罪中、我往之所、爾不能至、猶太人曰、彼云我往之所、爾不能至、彼欲自戕乎、耶穌謂之曰、爾屬下、我屬上、爾屬此世、我不屬此世、故我謂爾云、爾必死於爾罪中、爾若不信我之為我、或作爾若不信我為基督必死於爾罪中、
  • 使徒行傳 13:38-39
    兄弟乎、爾當知賴此人可得罪赦、此道今傳於爾曹、爾恃摩西律法而不得赦之罪、凡信者可恃此人而得赦焉、
  • 羅馬書 8:33-34
    誰能訟天主所選者乎、天主稱之為義、誰能罪之乎、基督已死、且已復活、今在天主右、恆為我儕祈禱、
  • 使徒行傳 5:31
    天主又升之於己右、為君、為救主、以賜以色列民悔改而罪得赦、
  • 羅馬書 5:10
    我儕為敵之時、賴其子之死、得與天主復和、今已復和、不更因其生而得救乎、
  • 希伯來書 7:23-28
    彼眾為祭司者、相繼甚多、因有死而不能常、惟耶穌原文作惟此既永存、故其祭司之職、亦永不更易、是以凡賴耶穌而至天主前者、耶穌能全救之、蓋彼恆存、為之祈禱、○如此大祭司、原為我儕所需、聖潔、無玷無垢、遠乎罪人、升天無上、不似彼大祭司、每日獻祭、先為己罪、後為民罪、蓋獻己為祭、一次而成為民罪獻祭之事矣、律法立懦弱之人為大祭司、律法後之誓言、則立永遠全備之子焉、
  • 哥林多前書 15:2
    爾若守我所傳爾者、且爾信不虛、則必以此福音得救矣、
  • 希伯來書 9:22-28
    遵律法、諸物皆以血而潔、若不流血、則無赦免、按天上物式而造者、當用如此之祭祀以潔之、則天上本物、當用較此更美之祭祀以潔之、蓋基督非入手造之聖所、即真聖所之影像、乃實入於天、今為我儕立於天主前、不須屢獻己身、如彼大祭司、每年以牲之血、以牲之血原文作以非己之血入於聖所、若然、則基督自創世以來、多次受苦、惟在此末世、一次顯現、自獻為祭、以除人罪、按定命、人一次而死、死後有審判、如是基督一次獻己、以負負或作贖眾人之罪、後必以無罪再顯著於望之者、使之得救、後必以無罪再顯著於望之者使之得救或作後必再顯著使望之者得救不復有罪當贖
  • 以西結書 33:10
    惟爾人子歟、當告以色列族曰、爾曹常言、我儕愆尤罪惡、歸於我身、因以消亡、豈能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