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書 15: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4:25
    耶穌為我們的過犯被交去處死,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
  • 哥林多前書 15:14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枉然,你們的信也是枉然,
  • 彼得前書 1:3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是應當稱頌的。他照著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永活的盼望,
  • 彼得前書 1:21
    藉著他,你們信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
  • 希伯來書 10:4-12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把罪除去。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品和禮物不是你所要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喜悅的;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神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前面說:“祭品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要的,也不是你所喜悅的。”這些都是按照律法獻的;接著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可見他廢除那先前的,為要建立那後來的。我們憑著這旨意,藉著耶穌基督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已經成聖。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著事奉,多次獻上同樣的祭品,那些祭品永遠不能把罪除去。唯有基督獻上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來。
  • 約翰福音 8:21-24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尋找我,並且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我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於是猶太人說:“他說‘我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殺嗎?”耶穌說:“你們是從地上來的,我是從天上來的;你們屬這世界,我卻不屬這世界,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你們若不信我就是‘那一位’,就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
  • 使徒行傳 13:38-39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知道,赦罪之道是由這位耶穌傳給你們的。在你們靠摩西律法不能稱義的一切事上,信靠他的人就得稱義了。
  • 羅馬書 8:33-34
    誰能控告神揀選的人呢?有神稱我們為義了。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 使徒行傳 5:31
    神把他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把悔改的心賜給了以色列人,使他們罪得赦免。
  • 羅馬書 5:10
    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與他復和,既然復和了,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 希伯來書 7:23-28
    一方面,從前那些作祭司的,因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長久留任,所以人數眾多。另一方面,因為耶穌是永遠長存的,就擁有他永不更改的祭司職位。因此,那些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這樣的一位大祭司,對我們本是合適的。他是聖潔、沒有邪惡、沒有玷污、從罪人中分別出來、高過眾天的。他不必像那些大祭司,天天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為人民的罪獻祭;因為他獻上了自己,就把這事一次而永遠的成全了。律法所立的大祭司,都是軟弱的人;可是在律法以後,用誓言所立的兒子,卻是成為完全直到永遠的。
  • 哥林多前書 15:2
    你們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道,就必靠這福音得救,不然就是徒然相信了。
  • 希伯來書 9:22-28
    按著律法,幾乎所有都是用血潔淨的,如果沒有流血,就沒有赦免。照著天上樣式作的既然必須這樣去潔淨,天上物體的本身,就應該用更美的祭品去潔淨了。因為基督不是進了人手所做的聖所(那不過是真聖所的表象),而是進到天上,現在替我們顯露在神的面前。他不必多次把自己獻上,好像大祭司每年帶著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一樣。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須受許多次的苦了。可是現在他在這世代的終結,只顯現一次,把自己作為祭品獻上,好除掉罪。按著定命,人人都要死一次,死後還有審判。照樣,基督為了擔當許多人的罪,也曾經一次把自己獻上;將來他還要再一次顯現,不是為擔當罪,而是要向那些熱切期待他的人成全救恩。
  • 以西結書 33:10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這樣說:我們的過犯和罪惡常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衰弱而死,怎能存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