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書 1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2:6-8
    我們按着所賜給我們的恩得恩賜,各有不同:或是傳講神言,就該按着信心的程度用那恩賜;或是擔任執事,就該用在執事上;或是教導的,就該用在教導上;或是勸慰的,就該用在勸慰上。分給的呢、要用慷慨的心;督導的呢、要用熱切;憐恤人的呢、要歡悅喜樂。
  • 哥林多前書 14:19
    但在集會中,我寧願用心思說上五句話、來教導人,強過捲舌頭說一萬句!
  • 彼得前書 4:10-11
    各人要照所受的恩賜彼此服事,做上帝各種恩惠的好管家。若有人宣講,要做講上帝神諭的;若有人作服事的工,要本着上帝所供給的力量;叫上帝在凡事上藉着耶穌基督而得榮耀:榮耀和權能都屬於他、世世無窮。阿們。
  • 哥林多前書 14:12
    你們也是這樣:你們既是切慕屬靈恩賜的人,就應當為了教會之建立、求得滿溢之靈恩。
  • 以弗所書 4:7-12
    但是恩典賜給我們每一個人、卻是按照基督白白的恩之分量。所以經上說:『他升上了高處,擄了無數的俘虜,將贈品賜給人。』(說「他升上」去,除非說他曾降到地底下的境界、是甚麼意思呢?那降下的、就是那升上去、遠超諸天、以充滿萬有的。)他賜給人的、有的做使徒,有的做神言傳講師,有的做傳福音者,有的做牧人做教師,為給聖徒裝備以作服役的事,以建立基督的身體,
  • 哥林多前書 14:17
    你固然好好地感謝,無奈別人不能得建立呀。
  • 哥林多前書 14:5
    我願你們都能捲舌頭說話,但更願你們傳講神言。因為捲舌頭說話的、除非解釋出來、使教會得建立,那傳講神言的就比他強。
  • 馬太福音 25:14-30
    『就像一個人要出外去,叫了他的奴僕來,把資財交給他們;對一個他給了三萬日工錢,一個一萬二千日工錢,一個六千日工錢;各照各自的才能;他就出外去了。那領三萬的隨即去,用銀子作買賣,另外賺了三萬。那領一萬二千的也是這樣,另外賺了一萬二千。惟獨那領六千的去掘了地,把他主人的銀子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奴僕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那領三萬的上前來,另外帶了三萬,說:「主啊,你交給我三萬;請看,我另外賺了三萬了。」他主人對他說:「好,又良善又可靠的奴僕,你在少的上頭可靠,我要委派你管理多的;進入你主人的喜樂吧!」那領一萬二千的也上前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一萬二千;請看,我另外賺了一萬二千了。」他主人對他說:「好,又良善又可靠的奴僕,你在少的上頭可靠,我要委派你管理多的;進入你主人的喜樂吧!」那領了六千的也上前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苛刻的人,沒有撒種的地方你就收割;沒有簸散的地方你就收集,我害怕了就去,把你的六千藏在地裏;請看,這屬你的銀子、你還拿得着呢。」他主人回答他說:「又惡又懶的奴僕,你既知道我沒有撒種的地方就收割,沒有簸散的地方就收集,那你就該把我的銀子投在錢商那裏,我來的時候、可以把屬我的錢連利息都收回來呀。把這六千奪過來,給那有六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他就充足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給奪去。把這無用的奴僕趕到外面的黑暗裏!在那裏必有哀哭和切齒。」
  • 哥林多前書 14:22-26
    這樣看來,捲舌頭話並不是給信的人、乃是給不信的人、作標記的;而神言傳講卻不是給不信的人,乃是給信的人的。所以全教會聚攏在一處的時候,若都捲舌頭說話,有外行的或不信的人進來,豈不是要說你們瘋了麼?但若眾人都傳講神言,有個不信的人或外行的進來,他一給眾人所訐發,一給眾人所審斷,他心裏的隱密事就顯露了。這樣,他就要俯伏敬拜上帝,傳揚說上帝真在你們中間了。弟兄們,那麼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攏來的時候,各人或是有「詩篇」,或是有教訓,或是有啓示,或是有捲舌頭話,或是有解明:都要為建立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