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書 11: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12:5-11
    爾不憶上帝、勸勉爾若子曰、子乎、主責爾、勿輕視、主譴爾、勿喪膽、蓋主責其所愛、扑其所納、爾既受責、上帝待爾若子、焉有子而父不責之者乎、眾受責而爾不受責、則為妓所出、非嫡所生、生我身之父責我、而我敬之、況賦我神之父、豈不當誠服以得永生乎、生我身之父、或暫時任意責我、賦我神之父、乃為我益而責我、使我得與作聖、凡責我者、我受時憂而不樂、後經練習、則結善果、以致平康、
  • 詩篇 118:18
    耶和華督責我、惟不置我於死地兮。
  • 啟示錄 3:19
    見愛於我者、我譴責之、故當銳志悔改、
  • 箴言 3:11-12
    爾小子、耶和華責爾勿輕視、主譴爾勿喪膽、蓋耶和華責其所愛、若父之慈其子。
  • 詩篇 94:12-13
    耶和華兮、人為爾加以譴責、訓以律法者、必蒙福祉兮、如遭患難、爾錫以平康、惟作惡之人、爾投於坎阱兮、
  • 哥林多前書 11:30
    故爾曹患病衰弱、甚而至死者多矣、
  • 約伯記 5:17-18
    上帝所責者、必蒙福祉、全能之主譴爾躬、爾勿輕視。先殘缺而後彌縫、先鞭扑而後醫痊。
  • 申命記 8:5
    爾當心知、爾上帝耶和華督責爾、如人督責其子、
  • 以賽亞書 1:5
    爾既屢犯、我將加罰、奈身首俱傷、肝膽皆裂、當擊何處。
  • 西番雅書 3:2
    彼不從命令、不順誨言、彼之上帝耶和華、不是賴是求、
  • 1約翰福音 5:19
  • 耶利米書 7:28
    故當切指之曰、斯民不聽其上帝耶和華之命、不受訓誨、不言真實、
  • 約伯記 34:31-32
    爾宜告上帝曰、我既受爾譴責、必不再蹈前愆、我所不知、請爾指示、不敢復履故轍。
  • 約伯記 33:18-30
    不令其入塚墓、遭白刃、惟使之負痛迫切、偃息在床、遘疾纏綿、害入骨髓。遂厭食物、不飫珍錯、肉消骨立、生命臨墓、近於喪亡、時有使者、才德異眾、以上帝之道明示之、於是主矜憫其人曰、我已贖彼、免其入墓。病者得愈、同於再造、其體壯健、無異少者。祈禱上帝、蒙主悅納、復獲福祉、歡然見主、言於眾前曰、我昔犯罪、蹈於非義、所為無益、主援我、免於死亡、復睹光明。上帝待人若此者屢矣。援之於墓、使享有生之福。
  • 羅馬書 3:19
    吾儕知律法所言、指法下人言之、以塞諸口、使舉世服罪於上帝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