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林多前书 11: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来书 12:5-11
    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 诗篇 118:18
    耶和华虽严严地惩治我,却未曾将我交于死亡。
  • 启示录 3:19
    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
  • 箴言 3:11-12
    我儿,你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也不可厌烦他的责备;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正如父亲责备所喜爱的儿子。
  • 诗篇 94:12-13
    耶和华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训的人是有福的!你使他在遭难的日子得享平安;惟有恶人陷在所挖的坑中。
  • 哥林多前书 11:30
    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 约伯记 5:17-18
    “神所惩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轻看全能者的管教。因为他打破,又缠裹;他击伤,用手医治。
  • 申命记 8:5
    你当心里思想,耶和华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儿子一样。
  • 以赛亚书 1:5
    你们为什么屡次悖逆,还要受责打吗?你们已经满头疼痛,全心发昏。
  • 西番雅书 3:2
    她不听从命令,不领受训诲,不倚靠耶和华,不亲近她的神。
  • 1约翰福音 5:19
  • 耶利米书 7:28
    你要对他们说:‘这就是不听从耶和华他们神的话、不受教训的国民;从他们的口中,诚实灭绝了。’”
  • 约伯记 34:31-32
    “有谁对神说:‘我受了责罚,不再犯罪。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
  • 约伯记 33:18-30
    拦阻人不陷于坑里,不死在刀下。“人在床上被惩治,骨头中不住地疼痛,以致他的口厌弃食物,心厌恶美味。他的肉消瘦,不得再见;先前不见的骨头都凸出来。他的灵魂临近深坑;他的生命近于灭命的。一千天使中,若有一个作传话的与神同在,指示人所当行的事,神就给他开恩,说:‘救赎他免得下坑;我已经得了赎价。’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还童。他祷告神,神就喜悦他,使他欢呼朝见神的面;神又看他为义。他在人前歌唱说:‘我犯了罪,颠倒是非,这竟与我无益。神救赎我的灵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见光。’“神两次、三次向人行这一切的事,为要从深坑救回人的灵魂,使他被光照耀,与活人一样。
  • 罗马书 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