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上 6:6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書亞記 21:41-42
    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個,還有城的郊外。這些城的四圍都有郊野,每個城都是如此。
  • 約書亞記 21:3
    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的指示,從自己的地業中,把這些城鎮和城鎮的郊外給了利未人。
  • 民數記 35:1-8
    耶和華在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的摩押平原吩咐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一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些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這些城鎮要歸他們居住,郊外可以給他們牧放牛羊、牲畜和所有的動物。你們給利未人城的郊外,要從城牆量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你們要往東量二千肘,往南量二千肘,往西量二千肘,往北量二千肘為邊界,以城為中心;這城鎮的郊外要歸給他們。」「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鎮中,要設立六座逃城,讓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所以,給利未人的城一共有四十八座,連同城的郊外都給他們。從以色列人所得的產業中給利未人的這些城鎮,多的要多給,少的要少給;各支派要按照所承受為業之地的多少把城鎮給利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