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上 6:6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書亞記 21:41-42
    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座,並有屬城的郊野。這些城四圍都有屬城的郊野,城城都是如此。
  • 約書亞記 21:3
    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給了利未人。
  • 民數記 35:1-8
    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要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一千肘。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