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上 6:6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書亞記 21:41-42
    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利未人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座,還有這些城的郊野。這些城周圍都有自己的郊野,每一座都是這樣。
  • 約書亞記 21:3
    於是以色列人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產業中,把以下這些城市和城的郊野,給了利未人。
  • 民數記 35:1-8
    耶和華在耶利哥對面,約旦河邊的摩押平原,對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一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把這些城周圍的郊區給利未人。這些城要歸他們居住,城的郊區可以牧放他們的牛羊和一切牲畜,也可以存放他們的財物。“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郊,要從城牆起,周圍向外量四百五十公尺。你們又要從城外,向東面量九百公尺,向南面量九百公尺,向西面量九百公尺,向北面量九百公尺,城在中間;這要歸給他們作城外的郊區。你們分給利未人的城,其中要有六座避難城,讓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去,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這樣,你們所要給利未人的城,共為四十八座,連城帶城郊都要給他們。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中,你們要把一些城給利未人,人多的就要多給,人少的就要少給;每個支派要照著自己承受的產業,把城分給利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