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上 16: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3:15
    凡所見之地、我必賜爾、及爾苗裔、永世弗替、
  • 創世記 28:13-14
    耶和華立其巔曰、我乃耶和華、爾祖亞伯拉罕、與以撒之上帝、爾所寢之地、悉以畀爾、爰及苗裔、爾裔必繁衍如土塵、蔓延四方、天下萬民、將緣爾與裔而獲福、
  • 彌迦書 2:5
    故在耶和華會中、掣籤引繩者、爾中無一人焉、
  • 創世記 17:8
    爾今所旅之地、即迦南全境、我將賜爾、及爾苗裔、以為永業、我亦為其上帝、○
  • 申命記 32:8
    至高者使諸族得業、俾世人散處、爰定列邦之疆域、循以色列之人數、
  • 創世記 35:11-12
    又曰、我乃全能之上帝、爾其蕃息昌熾、一族眾族由爾而生、多王由爾而出、我所賜亞伯拉罕以撒之地、亦將錫爾、爰及苗裔、
  • 創世記 12:7
    耶和華顯見於亞伯蘭曰、我將以斯土賜爾苗裔、亞伯蘭為顯見之耶和華、築壇於彼、
  • 民數記 26:53-56
    分土與眾為業、循其名數、人眾則給業多、人寡則給業少、所給之業、依其所核之數、惟地必掣籤而分之、循厥祖之支派、而得其業、眾寡之間、所當分者、掣籤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