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代志上 16: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26:3
    你要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並祝福你,因為我必把所有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確立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 創世記 17:2
    我要在你我之間立約,我要使你的後裔大大增多。」
  • 創世記 15:18
    就在那一天,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經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
  • 創世記 35:11
    神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繁衍增多;必有一國和眾邦之國從你而來,眾君王也必從你生出。
  • 創世記 12:7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必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祭壇。
  • 加拉太書 3:15-17
    弟兄們,我按人的意思說話:甚至是人的約,一旦證實了,也沒有人能廢棄或加添。神的各樣應許,原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一個後裔說的。神並沒有說「後裔們」,像是指著許多人;而是說「你的一個後裔」,像是指著一個人,這一位就是基督。我說的這話是:四百三十年以後出現的律法,不能廢棄神預先立好的約,使那應許無效。
  • 路加福音 1:72-73
    向我們的祖先施憐憫,不忘他神聖的約,就是向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 創世記 22:16-18
    說:「耶和華宣告:我指著自己起誓,你既然做了這事,沒有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的獨生子,我必定大大祝福你,使你的後裔大大增多,如同天上的星辰、海邊的沙粒;你的後裔必占有仇敵的城門。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而蒙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 使徒行傳 3:25
    你們是先知們的子孫,也是神與你們祖先所訂立之約的子孫。那時神對亞伯拉罕說:『藉著你的那位後裔,地上萬族都要蒙祝福。』
  • 創世記 28:13-14
    看哪,耶和華站在梯子上方,說:「我是耶和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我必把你現在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必如同地上的塵土;你必向東南西北擴展;地上萬族都必因你和你的後裔而蒙福。
  • 尼希米記 9:8
  • 出埃及記 3:15
  • 希伯來書 6:13-18
    神向亞伯拉罕應許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可以指著起誓,就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定大大賜福給你,多多地增加你的子孫。」這樣,亞伯拉罕恆久忍耐,就獲得了神所應許的。人本來指著比自己更大的起誓;對他們,所起的誓就是了結一切爭執的確據;為此,神想要對那些繼承應許的人格外表明他的計劃是不能更改的,就用所起的誓來保證。藉著這兩件不能更改的事——在這些事上,神不可能說謊——使我們這些逃往避難所、抓住那擺在前面盼望的人,可以得到極大的鼓勵。